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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妻子孕晚期,丈夫不管不问也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时间:2024-04-28 15:26:00 浏览:
    导读: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妻子正值孕晚期丈夫却不管不问也不给生活费生活与经济的双重压力下妻子又该怎么办?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夫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妻子正值孕晚期

    丈夫却不管不问

    也不给生活费

    生活与经济的双重压力下

    妻子又该怎么办?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配偶身份权的主要内容之一,婚内扶养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应当在经济上、精神上和生活上相互照顾和扶助,这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

    ——侨安提醒


    案情简介          

          甄俊(化名)与郝美(化名)于2022年登记结婚。双方通过试管方式成功受孕。在双方未产生矛盾的情况下,甄俊一直居住在工作单位宿舍,对郝美怀孕的情况不闻不问。郝美多次主动联系甄俊未果后,又联系甄俊的朋友,求助社区社工的妇联,但甄俊拒绝接听电话或接受调解。郝美没有稳定的工作,在其孕期35周后,生活与经济压力与日俱增,于是郝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甄俊支付六个月的扶养费。


    法院审理

          本案为扶养费纠纷。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郝美与甄俊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郝美处于孕晚期,没有工作、无固定收入,又缺乏其他生活来源,甄俊有稳定的工作和租金收入,具备相应的负担能力。因此对于郝美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甄俊向郝美支付六个月的扶养费。该判决已生效。

          判后,承办法官通过现场庭审情况,结合双方的《婚姻关系评估问卷》,安排了心理咨询师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并指导双方如何修复婚姻关系,将温情注入审判,为家庭纠纷“疗伤”。


    法官说法

          本案中,郝美怀孕,且无固定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甄俊更应当尽到扶养义务,关心、关爱妻子,因此法院支持了郝美关于支付扶养费的诉讼请求。对于扶养费金额的裁判标准,既要考虑提出扶养诉求方的实际情况,是否具备确需扶养的情形,同时也要兼顾被请求方的收入、家庭支出等履行能力综合考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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